目前分類:愛部落格不是兩三天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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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去逛別人的部落格時,竟然發現一篇我寫的文章,一字不漏的出現在別人的部落格裡,呵呵!沒想到我寫的鬼東西也會有人想要把它放在他的部落格,這應該算是一種認同吧!但是,他竟然沒有標示原文的出處,這樣,應該不太好吧!

本來應該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因為自己寫的鬼東西可以得到別人的肯定,但是,碰到這種情形,不管是誰,應該多少都會有一點不悅吧!自己寫的鬼東西,突然變成別人的鬼東西。

無論鬼東西價值的好壞,總是別人花心思擠出來的,先撇開著作權的法律概念不談,基於網路禮節,也應該註明文章的來源出處,以表示對創作者的尊重,一聲不響的就拿走,不僅不尊重創作者,不尊重網路的規範,也不尊重你自己,因為你已經變成網路上的小白了〈先汪兩聲來聽聽,嘿嘿!〉。因此,轉載文章請記得註明出處,或善用引用的功能,這個同時也是避免自己誤觸法律的不二法門。

這樣說應該不會很機車吧!覺得很機巴的請舉手。

以下是我的部落格所使用的著作權規範:

你可以自由:

分享 — 重製、散布、展示及演出本著作

惟需遵照下列條件:

姓名標示. 您必須按照作者或授權人所指定的方式,保留其姓名標示;但不得誤導使用者或讀者,使其誤以為作者或授權人為您或您對其著作之使用背書。

非商業性. 您不得為商業目的而使用本著作。

禁止改作. 您不得改變、轉變或改作本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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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有很多人的部落格都有使用Google Analytics〈分析〉吧!不知道的人聽我簡單說明一下:Google Analytics〈分析〉,顧名思義,就是分析,分析什麼?它可以分析你的部落格的訪客流量、訪客來源、訪客為什麼來以及訪客如何找到你的部落格,甚至訪客所使用的瀏覽器種類、解析度大小,它都可以分析出來,是一個不錯的統計工具,但是,這並非本文的重點。

我的部落格經由Google Analytics〈分析〉統計的結果,得到以下的數據,在所有來我的部落格瀏覽的訪客中,Internet Explorer的使用者佔了72.29%〈約四分之三,IE6的使用者又占了其中的90%〉,而Firefox的使用者也有25.30%〈約四分之一,有漸漸升高的趨勢〉;關於螢幕解析度方面,大部分訪客所使用的是1024x768,占了全部的84.34%,但是其它解析度的使用者也大有人在。雖然這份數據是針對我的部落格所做的統計,但是,我相信它也一定是整個網路世界瀏覽器種類以及解析度大小使用情形的「概觀」,至少,就台灣本島來說,八九不離十。

重點來了,如果你本身是很注重部落格樣式設計的人,甚至你本身就是部落格樣式的提供者,你是否在設計樣式的時候,有將瀏覽器種類以及解析度大小的因素給考量進去呢?試想,當你精心設計的部落格樣式,只能存活在你預設的瀏覽器種類以及解析度大小之下,換個瀏覽器或解析度就會四分五裂,你的心情應該會很受挫吧!我看過不少設計超棒的部落格,但很可惜,都沒考慮到這些因素,換個瀏覽器或解析度觀看,輕微一點,部落格不是整個偏左上,就是偏右上,嚴重一點的,就是我剛說的四分五裂了,東一塊西一塊的。

當然囉!想要設計出讓所有訪客所看到的部落格都和你看到的一樣,存在某種困難性,主要是歸因於使用者的習慣差異,所以也只能針對大部分的使用者使用習慣進行設計。以上的數據可以提供你在設計部落格時參考參考。

趕緊換個瀏覽器以及解析度看你的部落格,看看是否有變形或走位的現象。

最後,謝謝這幾天有幫我看部落格是否有破版現象的熱心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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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幾天對我的網誌的架構做了一些調整,但是不知道有沒有破版的現象發生,我在家分別以IE6與Firefox做測試,大體上看來是沒有什麼問題,樣式都沒跑掉,但這只是以我的電腦觀看的結果,不曉得其他人看到的又是怎麼一回事,所以要麻煩一下,有到我的網誌的貴客們,有空幫我看一下,是不是有跑版的現象發生,順便告訴我你使用的瀏覽器種類跟解析度。

麻煩大家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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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張可樂的「看了分析之後」,我決定將我的網誌改版,雖然我平常沒有什麼在寫,而且也沒幾隻貓會來看,或者說根本就沒有人會想看,無所謂,想改版只是一種感覺,就像結婚一樣,它是一股衝動。

衝動歸衝動啦!總不能毫無理由的就改版吧!張可樂在他的文章有提到,有些人的版面在換了一個解析度的螢幕〈或者瀏覽器〉之後,整個版面就亂掉了,恩恩恩!解析度與瀏覽器種類的確是在設計網頁的時後應該要列入考慮的因素,否則容易發生破版的現象,自己看到的不見得也是別人看到的,像我這種死處女座的完美主義個性,絕對不容許這種情事發生。上一版因為沒考慮到這些因素,所以換個解析度就發生破版的現象,因此,這就是這次改版的主要原因。

這次的改版主要是以解析度為主要測試項目,其次是瀏覽器的種類;由於我家的電腦已經算是古董級的,所以我只能從800X600測試到1280X1024,這個部分應該沒有什麼問題;瀏覽器的部分,由於瀏覽器種類眾多,所以我只選擇了比較多人使用的「IE」跟「Firefox」為主要測試對象,我發現相同的語法在這兩種瀏覽器之中,有時會有不一樣的效果,所以我都另外針對這些部分另外做了調整。

就最後的結果看來,雖然「IE」跟「Firefox」呈現出來的效果有些許差異,但是整體的版面結構都能維持相同一致的面貌,也沒有破版的現象,但這只是部分的測試結果,在其他的解析度與瀏覽器就要拜託好心人幫我看看囉~

總之,網誌的版面設計,除了自己要看的很爽之外,訪客的視覺感受也可以列入考量因素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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